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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寿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项目供应商市场调研信息征集公告
发布时间:2024-05-11 11:44:59
各位潜在供应商:
仁寿县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,拟就食堂外包项目开展供应商市场调研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息,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参加调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
(一) 供应商应具备的基础条件
1.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;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;3.具有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;4.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;5.不接受联合体。
(二) 供应商应具备的服务能力
1.由专业人员我院提供食堂管理相关服务,供应商根据膳食营养搭配,提供医院全院患者及患者家属、医院值班人员全年每日3餐(早、午、晚餐)、加班餐、公务接待用餐、职工外卖及其它样式的餐饮服务,负责制定餐厅服务;2.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和医院的要求组织购买、加工、生产,确保食品安全。有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(包含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食品原料采购及管理、食品贮存管理、食品加工管理、食堂设施设备操作及管理、餐具清洗消毒管理、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、食堂除虫灭害管理、食品安全检查等)、食堂工作人员管理、食堂应急处理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,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;3.保证菜肴的质量控制,根据膳食营养搭配,审核定制每日菜谱。所有菜品均由厨房制作完成,杜绝外购成品进入餐桌。(医院指定要求除外);4.严格跟踪食材配送环节,严格做好每日菜品留样48小时;5.负责餐厅、厨房操作间等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及卫生清扫,包括食堂生活垃圾的处理;6.负责承包区域安全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供应商需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,确保安全无事故;7.负责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养护与管理,协助医院进行维修;8.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,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应急预案,组织实施培训、演习、评价和改进。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医院和有关部门,并采取相应措施。9.负责对食材、调味品等原材料的采购,需提供购买食材的发票,做到可溯源。
(三)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
1.公司资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从业人员相关证书(均加盖鲜章);2.有成功案例佐证(请提供近三年来已验收的同类项目案例证明材料);3.项目报价单;4.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。注: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。
二、信息征集时间及征集方式
2024年5月31日17:00之前,供应商须将调研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仁寿县人民医院采购科。邮寄方式的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。
收件地址: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  仁寿县人民医院保障楼五楼采购科办公室
联系人:曹老师   联系电话:028-3621801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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